华东师范大学语言文字网

教育部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21-12-29   作者:  浏览次数: 371

教育部近日颁布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旨在解决制约普通话水平测试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着力提高测试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管理规定明确,普通话一级甲等须经国家测试机构认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由省级测试机构认定,并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颁发机构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统一变更为国家测试机构,增强了专业测试的统一性、权威性。

管理规定提出一系列便民新举措。删除两次测试间隔时间的要求,扩大测试服务供给;取消属地报名要求,明确应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报名参加测试;针对残障人士的实际需求,强化对特殊人群的语言测试服务;明确在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增加电子证书相关规定,明确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